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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股东之间矛盾大,陷入僵局后,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2-10-25  点击:3657

          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股东之间矛盾大,陷入僵局后,应如何处理

   

   实践中,公司经常会因为经营困难,陷入生死的停滞状态。既无法依股东的意愿解散,又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或者即便经营可能会亏损更大。

   宁波律师陈群分析认为: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具体在实践中应注意:

   一 可以请求的只为实际的必须享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所谓严重困难,重大损失都属于弹性条款,实际赋予了人民法院很大的自由裁决权。

   三 该诉讼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确认之诉或给付之诉

   四 ,清算是必然的最后结果,在解散时通常会被判要求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