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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第二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2-09-29  点击:1803

             女职工生第二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女职工如果不符合生第二胎政策的规定,那么怀孕生第二胎是非法的,如果生下来后,计划生育部门是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职工违法怀孕并生育第二胎而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呢?

宁波律师陈群认为:单位不能因为职工非法怀孕第二胎,而以此为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金等等。

  2009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相似案件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