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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甩到车外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案中第三者
发布时间:2012-10-14 点击:2635
被甩到车外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案中第三者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为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因此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涉及到商业第三者保险能否赔偿的问题。
因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
就所处空间来说,事故发生前,受害人的确乘坐于涉案保险车辆之上,属于车上人员。但由于驾驶员遇到紧急情况时操作不当,导致涉案保险车辆失控,将受害人甩出车外,随后被涉案保险车辆碾轧致死。因此,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不是在涉案保险车辆之上,而是在该车辆之下。如果受害人在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是涉案保险车辆车上人员,则根本不可能被该车碾轧致死,因此应将其视为车外“第三者”。
宁波律师陈群分析指出,那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假如受害人被甩出去后,不是被该车辆碾轧致死而是被甩出去后撞到其他地方致死。那又能否作为第三者保险要求理赔呢?宁波律师陈群认为这种情况下受害人不能认定为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