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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司机死亡,挂靠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12-10-18  点击:2591

          雇佣司机死亡,挂靠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显然是在履行职务行为,雇主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事实的车主与法定的车主(挂靠单位),基本上倾向于由实际车主来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而由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分析认为,如果2个车主之间能够分清彼此的责任比例的,可判决双方之间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能确定比例,可判定法定车主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当然法定车主可以向事实车主在赔偿后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