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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卖淫案件,陈群律师辩护意见被采纳
发布时间:2018-09-06 点击:736
一组织卖淫案件,陈群律师辩护意见被采纳
被告人刘某涉嫌组织卖淫在2018年4月初被刑事拘留,被告人家属委托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辩护,多次会见被告人,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认为被告人系主犯,而且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群律师查看全部案卷后,认为刘某不应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的主犯,而且其在本案中情节不严重。经多次与办案检察官书面和口头的沟通,检察院采纳了陈群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刘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情节不严重,同时是从犯,应当减轻判刑,起诉到法院。根据起诉书的指控,被告刘某的量刑将在三年以下。正是由于陈群律师专业的辩护使得被告人刘某有机会少判刑7年。
宁波刑事律师 陈群
2018年9月6日
办案小结:
刑事案件辩护要起得好效果,任何一个阶段都重要,越在前面的辩护意见如能得到采纳,辩护效果会更好的。本案中,正是因为辩护律师陈群的积极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与办案单位积极沟通获得采纳,使得被告人判刑至少要少判7年,提前取得辩护效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刑事案件,早请律师辩护比晚请,可能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