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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离婚诉讼委托陈群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25  点击:964

     一涉及到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离婚案件委托陈群律师代理



       2018年10月底,原告(女)韩某与被告单某(男)离婚一案,韩某委托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起诉要求离婚。并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8年11月初,该案已经被法院受理并于11月20日做过庭前调解,双方争议的交点在,双方曾经在婚姻期间签署过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男方将持有的50%的房产的49%归女方,即女方持有该房产的99%,男方持有1%。因该房产还有按揭,故没有办理该过户手续。

       对于该财产协议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目前司法实践中,还是存有争议的。陈群律师认为,依照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有信心将该99%的不动产判归原告。

      相关理论分析,可以见本网站其他文章。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