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热线:13819884800
 
陈群律师微信
打开微信 扫一扫
详细内容
首页 > 合同债务纠纷 > 详细内容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2-09-28  点击:2336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店面房或居住房转租现象非常普遍,有些干脆做起二房东收房租费的差价或收取转让费。二房东或三或四房东直接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或转让费。而真正的房东对此一无所知。一但发生纠纷,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就得报道有效的保障。

   那么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呢?

   宁波律师陈群认为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其理由如下: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即便出租人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那对承租人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在租赁房屋时所支付的转让费或租金,有可能就收不回来。

    因此宁波律师陈群建议,在租赁房屋时,如果从二房东那里租赁的房屋务必要取得房东书面的同意转租的文件材料,避免将来产生纠纷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