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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支付价款,利息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2-10-17 点击:3177
买方未支付价款,利息如何计算
原告诉请被告的货款纠纷中通常会要求对方支付延期付款的相应利息,那利息如何计算,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宁波律师陈群分析认为:
1 如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标准计算期限和利率。可诉请被告从应支付日起到判决履行之日期间的利息。
2如合同约定时间,但未约定利息的标准,可诉请按应付之日起到判决履行之日止期间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如合同只约定了支付价款的时间,但没有约定要支付利息。因涉及到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直接规定在支付价款的同事支付利息,因此可诉请要求支付利息损失,标准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 合同中即未约定价款支付时间也为约定利息,一般应认定,接受货物的时候就应支付货款,同时可诉请要求支付利息损失。